2025-12-01reading

《双城记》看书笔记

博主

双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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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概述

既然小说采用“双城”命名,我有采用“双城”来概述。故事发生在1775年,距离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还有14年。

  1. 伦敦线:台尔森银行职员洛瑞先生前往多佛,接回因父亲被囚巴士底狱而流落法国的露西・马内特,此时露西的父亲马内特医生已被囚禁 18 年,获释后精神失常,靠做鞋度日,露西决心用爱治愈父亲;在露西的爱感召下,马内特医生病情好转,也见证了女儿和达尔内的甜蜜婚姻,虽得知达尔内贵族身份,仍因女儿幸福选择宽恕。卡顿深爱露西却自知颓废不配,被露西的善良感化,许下 “愿为你做任何事” 的承诺,以朋友身份守护露西一家。
  2. 巴黎线:法国厄弗里蒙地侯爵(查尔斯・达尔内叔父)残暴不仁,底层人民积怨已深,德伐日夫妇(马内特医生旧仆)暗中联络革命者,以 “雅克” 为代号组建秘密反抗组织,利用编织记录贵族罪行。后来法国大革命爆发,巴黎成为复仇死城,达尔内去营救自己曾经的旧仆,尽管自己早已和肮脏贵族生活决裂,但是仍然被失去理智的群众判处死刑,行刑前夜,卡顿混入监狱,调换身份让达尔内顺利脱身,自己则顶替他走上断头台,完成自己对露西许下的承诺。
  3. 伦敦与巴黎,隔英吉利海峡相望,地理相近,历史上亦相互影响,而在这个故事里,众多角色跨越双城,命运相互缠绕。随着情节推进,前文埋下的重重伏笔 —— 卡顿与达尔内相似的相貌、达尔内被诬告的真相、德伐日夫妇的秘密记录、马内特医生的囚徒过往等逐一揭开,既让叙事逻辑愈发严谨,更添历史的厚重感与人物的沧桑感。

酒桶

巴黎市郊圣安东尼区(贫民窟)的一家酒馆,木桶里面的红葡萄酒衰落洒了出来,然后了街道,也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脸…… 酒桶破裂后,圣安东尼区的穷人 疯抢残酒:他们趴在泥泞的街道上,用手、用破布、甚至用嘴去舔舐酒液,连石头缝里的酒渍都不放过。狄更斯笔下的 “红”,首先是 “生命之红”—— 葡萄酒对他们而言,不是奢侈品,而是能果腹、能御寒、能暂时忘记饥饿的生存补给。这一幕的残酷在于:当一个社会的底层人民,连洒在地上的残酒都要争夺时,他们对 基本生存 的渴望,已经积压到了临界点。这不是 贪婪,而是绝望的具象化。
作者写这个场面实际上就是在为后面法国大革命埋下伏笔,红葡萄酒的颜色和鲜血颜色相似,同时也让很多人染上了,无法抽身,血染巴黎。

为什么路灯可以用来作为上吊?——因为法国当时的路灯是使用绳子和滑轮组合起来的,有专门的点灯人换灯。18 世纪的巴黎路灯(尤其在革命前的老城区域),多是 “悬挂式煤油灯 / 蜡烛灯”—— 灯体通过粗麻绳悬挂在街道上方的横杆(或建筑之间的绳索)上,搭配滑轮系统,方便点灯人(夜间点灯、清晨熄灯,或更换灯油 / 蜡烛时)上下拉动灯体。这种绳子通常是耐磨的大麻绳,承重能力足够(成年人的体重完全可以支撑),且悬挂高度(一般 3-4 米)刚好满足 “上吊” 的物理需求。

庭审

1780年,5年后,第一部的主人公洛瑞参与庭审作为证人,而牵连出来第一部开始邮车的情节,因为那个犯人可能是和洛瑞一起坐邮车的乘客之一(我原本以为是无关紧要的NPC角色)。 同时,故事线来到了伦敦,台尔森银行。 在对面查尔斯·达内先生叛国的审判里面,周围的人作者比喻为绿头苍蝇寻找腐肉一样,最终腐肉没有吃上,查尔斯·大内无罪释放,我看到这里,没有想到会无罪释放,因为庭审的那些问题太针对了。

府邸和茅舍,石刻的人脸和悬吊的人体石头地面上的血迹和村里水井中的清水--成千上万亩的土地--法国的一个省一-乃至 整个法国--都在夜空中浓缩成一丝模模糊糊的细线。整个世界,连同它所有的伟大和渺小全都寄托于一颗闪烁的星辰。既然人类的知识能够分离一束光线,分析出它的组成,那么更高级的智慧也能从我们这个星球发出的微弱闪光中,辨明居于其上每个应该尽责的人的一念一行,善行和罪恶。

这一段回到了小说最开始的经典开场,为什么这是最好的时代,为什么这是最坏的时代。 这是因人而异的,时代是背景,每个人是编剧。

西德尼·卡顿的表白

当西德尼卡顿向马奈特小姐表白,尽管卡顿知道自己配不上年轻的小姐,明明知道会失败,当时就是忍不住表白了,不出所料得到的是爱情上的拒绝,作为朋友的关怀。 直到马奈特结婚,卡顿向她丈夫请求多来,我原本以为这就是一个爱而不得、自作多情的故事,卡顿安静地徘徊在马奈特和她丈夫的幸福边缘。 直到不明白情况的丈夫查尔斯向大家说起卡顿的请求,露西小姐听到之后不舒服,不舒服的原因不是我以为的嫌弃与回避,而是她觉得卡顿应该得到比查尔斯对待他时候更多的关怀,不愧是大师的格局呀!没有想到,马奈特小姐对于卡顿有无比的关怀,超过了一般的朋友及爱慕者,完全的尊重和圣母般的关怀,突出了人性的伟大!

也许我们习惯了爱情必须有回报的功利逻辑,却忽略了狄更斯笔下爱的本质 ——卡顿爱露西,并不是为了得到她,而是因为她的幸福让他从不幸中有了安慰;露西的关怀,是平等的理解,而非施舍的同情。

第二部二十章最后一句话,假如卡顿能听到露西对于她的同情,他就肯定他没有爱错人!他的深情赋予了值得的人。

他向那一头金发俯下身来,把嘴贴在她那红红的唇上,把她搂在了怀里。要是那个在黑暗街道上踯躅的孤凄的人,能听到她这番纯真的肺腑之言,看到她丈夫从她那对他满含柔情的蓝眼睛上吻去她洒下的同情之泪,也许就会对着夜空大喊一声--这些字眼从他嘴里吐出已不止一次——“她有那么美好的同情之心,愿上帝保佑她吧!”

失控的巴黎

上帝保佑吾王

即使在英国过得不尽人意,比如克伦彻先生(白天在银行做跑腿杂活儿,晚上兼职盗墓)和普罗斯小姐,但是在法国的生活却让他们对于英国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引用其应该国歌里面的话,即上帝保佑吾王,来讽刺法国大革命的宣言——“自由,平等,博爱”。 一个被统治阶级压榨的社会和一个以摧枯拉朽之势掀翻上层统治后却不知道如何统治进而失控的社会, 他们选择了前者。
而克伦彻和普罗斯小姐在英国看到的不尽人意,和法国的失控比起来,简直是天堂。狄更斯用这种对比,狠狠戳破了革命的幻想:当革命只追求推翻旧秩序,却没有能力建立新秩序时,它带来的不是解放,而是更大的灾难

在这个时候,也体现出双城的对比,通过这一伙儿小人物来两个城市之间的穿梭,道出了双城之间的差异:
伦敦代表有缺陷但可改良的秩序:它有贫富差距,有司法不公,但至少有洛瑞这样的正直银行家,有露西这样的温柔守护者,有卡顿这样的人愿意用牺牲去弥补社会的裂痕;巴黎代表无秩序的暴力深渊:它推翻了贵族的暴政,却建立了更恐怖的多数人的暴政,德伐日太太的复仇执念,雅克们的集体疯狂,让整个社会变成了以暴制暴的修罗场。

投机者

普罗斯小姐偶遇弟弟所罗门,引出了卡顿一语道破,原来普罗斯小姐心心念念的弟弟就是之前指控达内的小偷,一个她觉得唯一配得上露西的人差点害死了带给露西的幸福人。 起初最为英国人给英国老贝利充当密探,作为自由的敌人; 然后为法国前政府做密探,去圣安东尼区刺探德日伐夫妇;现在又作为自由的公民,去揭发过去的贵族老爷。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而作者一开始写的一个老贝利法庭审判的事情,本以为是为了引出达内和露西相识,原来深有用意,层层伏笔,原来之前的一个点把后面的一大群看似没有交集的人都串联到了一起!

医生来打稳牌,我来打先牌吧!

西德尼卡顿这句话也许是对所罗门说的,讽刺他这个投机者,在两个城市之间来回游走,谋取利益;利用大革命煽动群众,借机上位。 而有些人在刀尖上舔血是为了牟利(所罗门),有些人是为了温饱生存(杰里·克伦彻晚上化身掘墓人),有些人是为了理想和复仇(德日伐夫妇隐忍多年),有些人确实为了自己心中最纯洁的爱(西德尼卡顿)。
这四类人最终都因达尔内的命运被串联到一起 。老贝利审判埋下的那个点,最终长成了支撑整部小说的网。能写出这种伏笔回收的爽感,可见狄更斯笔触的功力 —— 原本以为是偶然的情节,其实都是作者精心布下的局,等着读到最后,恍然大悟:原来一切早有安排。

克莱,本来已经死了,以及开具了死亡证明,但是却意外被杰里克伦彻这个盗墓贼发现了其中的诡异——这个人不在棺材里面。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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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大概一个周末和周一,用零散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一开始荡气回肠的时代对照成为了后世无数作品的引用——“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个开头用一种宏大的气魄展开了那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图轴,展开了那个时代伦敦和巴黎,这两个影响必定人类历史的城市画卷。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幕布,用伦敦与巴黎的双城对照,编织出一张关于人性、社会与时代的复杂网络。这宏大的时代下,谈论时代好坏没有意义,狄更斯真正关注的从来不是时代本身,而是时代中的人。所罗门的投机、德伐日太太的仇恨、卡顿的牺牲,都是不同的人性选择。时代的好坏,终究由人的选择决定;在仇恨与暴力的世界里,选择爱与宽恕,就是选择成为照亮黑暗的光
读完这部作品,我将核心感悟归纳为三点。

人民比统治者更有力量
这一观点是小说最直观的社会启示——封建专制的铜墙铁壁,在人民的经过绝望累积下的怒火面前不堪一击。
革命前的法国,贵族阶级将人民的尊严踩在脚下:侯爵的马车撞死平民孩童,仅丢出一枚金币便扬长而去;贵族用葡萄酒喂狗,圣安东尼区的穷人却要趴在泥泞里争抢洒出的残酒。此时的人民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在饥饿与压迫中隐忍,像被压到极致的弹簧。但是不要以为人民就没有力量,统治者所有的恶行其实都有人看见,收到了无数人民的监督,默默编织到了德发日夫人、复仇女神的毛巾上,一字不落记录了下来,日后必然会成百上千倍奉还。
以至于之后,当雅克兄弟会的秘密联络传遍街巷,当象征旧政府统治的巴士底狱的攻破,当马内特医生的控诉信(记录贵族暴行)公之于众,沉默的怒火终于汇聚成洪流——这是人民积蓄多年的力量的集中爆发。狄更斯用酒桶破裂染红街道的隐喻早已暗示:当底层的生存底线被突破,他们的力量将如洪水般吞噬一切。

秩序比自由更有分量
“自由、平等、博爱”是法国大革命的响亮口号,但狄更斯通过双城对照告诉我们:脱离秩序的自由,只会沦为暴力的遮羞布,沦为投机者的舞台;就像罗兰夫人所说:“自由啊!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实施!”,对普通人而言,安稳活着的秩序,远比虚无缥缈的自由更重要。
革命后的巴黎,彻底陷入无政府状态:暴民可以随意闯入私人住宅抢掠,仅凭曾为贵族服务的身份就能将人送上断头台;路灯变成绞架,酒馆变成密谋杀人的窝点,连加贝尔这样的管家,也因依附贵族被逮捕。这里的自由,是想杀谁就杀谁的暴力自由,是想抢谁就抢谁的混乱自由。狄更斯用普罗斯小姐的视角道出普通人的心声:当她在巴黎目睹血流成河,再想起伦敦虽然有贫富差距、司法虚伪,却至少能安稳睡觉、不必担心横祸时,忍不住喊出“上帝保佑吾王”。这句口号不是拥护专制,而是对秩序的迫切渴望——对底层人来说,不被随意杀死的秩序,是比推翻统治者更基本的需求
作为双城中的伦敦,绝非完美社会。狄更斯对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批判毫不留情(后面我还会在《远大前程》里面看到)。它类似于《1984》里面的伦敦,处处充满了密探,在这种高压统治下人民的隐私无可隐藏;两极分化严重,贫穷充斥了整个底层社会,克伦彻要靠盗墓补贴家用,老贝利法庭的审判充满伪证与偏见,斯特莱佛这样的律师靠榨取卡顿的才华上位,巴塞德靠着诬陷达内获得财富。但它保留了基本秩序:法律虽有漏洞,却不会仅凭身份定罪;社会虽有不公,却不会鼓励暴力复仇,因此,在这样的条件下,最后达内仍然可以被宣判无罪,达内可以和露西幸福的生活。 这种有缺陷的秩序,给了人性向善的空间,在没有新的秩序可以实施的前提下,就不能破坏旧代码的运行。

爱比恨更有力量
如果说人民的力量关乎社会变革,秩序的分量关乎生存底线,那么爱的力量则关乎人性的终极救赎——在仇恨与暴力的漩涡中,唯有爱能打破以暴制暴的循环,让破碎的灵魂获得重生。

德伐日太太是恨的悲剧的最佳样本。她的家族被厄弗里蒙地贵族迫害,丈夫被杀害,姐姐被侮辱,这种仇恨本值得同情。但她将个人仇恨扩大为“对所有贵族及其关联者的屠杀”,甚至要杀死无辜的露西和她的孩子。仇恨让她失去了所有人性:她不再是“受害者”,而是变成了“新的施暴者”;她的酒馆从“革命者的聚集地”,变成了“仇恨的加工厂”。最终,她在与普罗斯小姐的搏斗中死去,死在自己点燃的暴力火焰里。狄更斯用她的结局警示:恨能摧毁敌人,但也会先摧毁自己;仇恨的链条一旦形成,只会让更多人沦为牺牲品。与德伐日太太的仇恨相对的,是小说中爱的三重救赎:

  • 露西的治愈之爱:她用温柔与耐心,将被囚禁巴士底狱18年、沦为“做鞋疯子”的父亲马内特,重新变回“有温度的人”;她用平等的尊重,照亮了卡顿颓废的人生,让他感受到“被看见”的温暖。
  • 医生的宽恕之爱:他曾因贵族的暴行写下血泪控诉信,但当女婿达尔内(厄弗里蒙地家族后代)面临死刑时,他选择放下仇恨,以巴士底狱囚徒的身份为达尔内求情。这种宽恕不是软弱,而是对女儿的爱超越了个人仇恨的伟大。
  • 卡顿的牺牲之爱:他曾是无用的人,酗酒颓废,自暴自弃,但对露西的爱让他找到生命的意义。他深知自己无法给露西幸福,便选择以换命的方式守护她的幸福——用自己酷似达尔内的外貌,替他走上断头台(为什么在第一次老贝利审判的时候,专门提及这两个人相似,直到最后揭开谜底才知其妙)。临死前,他说出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这一刻,他从破碎的灵魂变成了伟大的人,完成了终极的自我救赎。

这三重爱的力量,共同打破了仇恨的循环。狄更斯用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恨能掀起风暴,但爱能平息风暴;恨能摧毁世界,但爱能重建世界